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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林志玲,哪怕她不太会演电影。就是因为她太标致,我可以原谅她的演技;她的存在,就是一种艺术。
我喜欢Leah Dizon,哪怕她唱歌走音得没边儿。就是因为她太美丽,我可以原谅她的瑕疵,光是看着她唱歌时候的样子,足矣了。
一个漂亮得绝美而忧郁的,纤弱苍白如水仙一样的男孩子,眼神单纯清澈,俊美而不自知,只是眼神轻轻掠过,已经让看者脸红羞燥,觉得自己的风尘十足。他看人的眼神,总是一种无助的神色。太瘦弱,轻轻的说话,亚当的苹果突出地跳动。交谈几句,原来是十分孩子气、简单、肤浅的人。还要小小强调自己的成熟。愈发显得可爱。无所谓,我从来没有期待能和这样水仙般的男孩子讨论创业板民主宪法的话题。
有时候就是这么不公平,天生一副漂亮脸孔,如何都嫉妒不来,所以干脆自下而上地倾慕,观摩上天赐予的这一美丽的面孔。男孩子也好,女孩子也好。只希望自己不要未老先衰地像一个资深师奶,把人家吓到了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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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身边,一定会有这样的人:他有他的独特魅力:风趣、聪明、有很多新鲜事情可以告诉你,特别是你周围的人都是很无味(你认为“低级趣味”)的人时,你会喜欢和这样的人在一起。他也很重视你,把你当成他那一平台上的人重视。有时候甚至为有这样的朋友骄傲,甚至崇拜。但是,这种人太过自我,什么时候都在强调“我”,从不听你说话,甚至你跟他说任何你自己的问题,他都迅速联系到他的身上。他向你灌输他的观点,他总是对的,甚至要向你强调他貌似真理的证据,每次争执都让你十分难堪。
谈不上善与恶的问题。如果是十足的恶人,你早就不会跟他交往下去了。但这样“鸡肋”一样的朋友,还值不值得交往呢?
我的初步想法是,保持距离,更不要谈交心。如果是普通朋友,不交也罢,因为这样的人会太耗你的心思,你的精力太需要做些能创造价值的事情。不顾及别人感受的人,至少是缺乏作为朋友的基本条件。不要被他的风趣幽默所迷惑,他不过是在显摆而已。你可以通过很多方式获取他能告诉你的新鲜事。他能告诉你别人的新鲜事,也能在别人面前抖落你的糗事。
他重视你?恐怕也是出于一种孤独。你以为他带你参加一个又一个聚会是因为他重视你?恐怕是因为要拉一个人作伴而已吧。
你纠结的核心,其实是你的自信心问题。你需要一个你认为和你同道的人的认可,所以你怕失去这样的朋友,你怕从此你会孤独。
所以,勇敢一些。他很可能是你的恋人,可能是长期的闺蜜。没有什么不可能,这世界上缺了谁都可以活下去的。
不过,如果这个人是你的同事,你当然不要跟他翻脸。还是要保持有说有笑,仍然在公事上合作,仍然积极发现他身上的优点,但是你心里要早就不把这个人当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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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大街上,你遇到了伤害你的人,或者你曾经伤害过的人,即便你混得再好,即便你正好打扮得很漂亮,除非是你有求于他,除非你不是一个人,最好还是能避开就避开吧。
不必想知道他现在混得好不好,不必想告诉他你现在过得有多好。他已经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他过得好坏,你过的好坏,已无必要通告。
不是你见不得人,是你只想内心平静。无论你多么镇静,表演得多好,你事后一定会觉得自己这里那里不够完美。
你就是你,不期然的遇见,你有点颤抖。你不自在得怎么站都不舒服。你只想离开。这就是你。
恶俗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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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开心”了没有? - [生活心情志]
2009-03-06
真是堕落了,现在每天沉迷于“好友买卖”、“抢车位”、“买房子”、种菜等游戏。虽然很早以前就注册,但现在才发现其好玩的地方
一方面作为工作间歇的娱乐,一方面还能联络同事间的感情。那么据说这种虚拟社区建立的一个理论依据是40年前哈佛大学某心理学教授研究出来的“你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的间隔不会超过6个”,每通过6个人你就能认识一个新朋友。连QQ都加上这个功能。好久不联系的你,不妨以这种方式跟我联系吧~ -

这是每一个毕业工作的人常常会想的问题。有一阵子心情很糟。薪水微薄,事情繁杂。天天加班到晚上9点。即使没事,老板也不许走。自认为事情做得比谁都多,薪水却比别人少一半。但要是真的去做别人的事情,却又觉得没有把握。我的工作,卑微但不可缺少。自认为尽职尽责,无可替代,但终究得不到尊重。时间都耗在无谓的加班和无谓的修改文件中。突然发现自己迷失了很久。博客都要长蘑菇了,原来常联系的博友都不来看了。没有了自我审视,每天都疲于应付。
迷茫之际,我碰到了这幅画:《在彭特弗拉克旁的史泰普乐敦公园(Stapleton Park near Pontefract)》(或又叫《史泰普乐敦公园的一个十一月下午》)。作者叫约翰 阿特金森 格里姆肖(John Atkinson Grimshaw,1836——1893)。秋天的色彩虽然浓烈绚丽,却笼罩在一片暮色中。落叶满地,纵是壮观,却散发着衰败和腐烂气息。层层叠叠交错的秃树枝象大团的乌云盖在画中央,看得压抑。白衣女挽着篮子,不知是迷醉在美丽的秋景中,还是面对昏暗的前景迷迷不知归路。
碰到这幅画,似乎情绪都得到了宣泄。是前行,还是回头?前方有什么在等待?既然没有答案,且容我驻足此地,欣赏面前这自然恩赐的光景罢。
当我把这画作了电脑桌面,被同事大姐看到,乍以为是照片:“在哪里拍的啊,我也要去看看。”
其实这样的树林随处可见,但这样的风景,却只能在内心览觅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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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姆肖的所有作品都带着这样悲观且神秘的色彩。

Golden Night。在画家眼中,月色是金色的。

(不知名)。作者少有的没有人类出现的作品。似是《蝴蝶梦》中一开始女主角的叙述:“昨晚,我梦见自己又回到了曼陀丽庄园......榉树伸开赤裸的白色肢体,互相紧紧偎依,枝条交叉错杂,形成奇特的拥抱,在我头顶构成一个形似教堂拱道的穹隆。这里还长有许多别的树木,有些我叫不出名字,还有些低矮的橡树和翘曲的榆树,都同榉树盘根错节地纠结在一起。橡树、榆树,还有巨怪似的灌木丛以及其他一些草木,就这么纷列在这块静谧的土地上,全然不是我记忆中的景象。”

夜幕降临泰晤士河
金色的黄昏中
月夜街景
















